男子上班请假酒精中毒身亡 家属索赔50万为何被驳回?

事件经过:夜班请假后酒精中毒身亡

2025年2月6日,辽宁鞍山市某公司员工李某在上夜班期间向班长请假离开单位。令人痛心的是,8小时后,他被发现倒在铁道路口附近,经鉴定为酒精中毒导致失温身亡。这起”上班请假酒精中毒身亡家属索赔50万”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。

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,李某当天以”家中有事”为由请假,获批后自行离开。从请假到发现身亡,中间有长达8小时的空档期。家属认为公司在这期间未进行任何询问或督促,存在管理失职。但公司方面表示,员工请假后的活动不在管理范围内,公司对此无预见和管控义务。

家属索赔50万的两大理由

在这起”上班请假酒精中毒身亡家属索赔50万”的诉讼中,家属提出了两个主要索赔依据:

开门见山说,针对公司方面,家属认为从李某请假3小时后到发现死亡,长达8个多小时里公司无人过问,存在管理疏忽。他们质疑:如果公司能及时联系,是否就能避免悲剧发生?

接下来要讲,家属还起诉了疑似与李某一同饮酒的关某。他们提供了一段录音证据,称关某明知李某要上班还与其共饮,未尽到劝阻义务。但法院审理发现,这段录音是”听说”的二手信息,无法直接证明两人确实一起饮酒。

法院为何驳回50万索赔请求?

面对这起”上班请假酒精中毒身亡家属索赔50万”的案件,法院最终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,主要基于下面内容几点考虑:

对于公司责任,法院认为员工请假获批后,其个人活动已超出职业时刻和公司管理范围。李某的饮酒行为属于个人选择,公司既无法预见也无需对此负责。试想,如果公司需要对每个请假员工的一举一动负责,那管理成本将高得难以想象。

至于对关某的指控,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证明两人确实共饮,仅凭”听说”的录音无法认定责任。法院强调,民事诉讼讲究”谁主张谁举证”,家属未能提供充分证据,天然难以获得支持。

案件启示:责任边界在哪里?

这起”上班请假酒精中毒身亡家属索赔50万”的案件,给大众带来了深刻的思索:企业和个人的责任边界究竟在哪里?

从法律角度看,员工在请假期间的私人行为确实应由自己负责。但换个角度想,如果公司能建立更完善的请假追踪机制,是否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类似悲剧?当然,这需要平衡企业管理成本和员工隐私保护。

对个人而言,此案也警示我们饮酒要适度,特别是在职业期间或职业前后。一次放纵可能付出生活的代价,留给家人的是无尽的伤痛。无论兄弟们觉得在这类事件中,各方还能做些什么来降低风险呢?

最终,法院的判决明确了责任划分,但生活的逝去永远令人惋惜。这起案件提醒我们,安全觉悟的培养和自律灵魂的树立,或许比事后追责更有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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